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委)、質量技術監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近期,一些地方在建筑工程中違反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使用違法加工的鋼筋,給工程質量安全埋下隱患。為規范鋼筋使用和加工行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現就加強建筑工程使用鋼筋質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建筑工程使用鋼筋質量管理工作
鋼筋是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違法使用違規張拉或冷拔調直加工的鋼筋,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建筑工程使用鋼筋的質量,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鋼筋加工質量的監管,堅決遏制鋼筋違法加工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嚴把鋼筋進場關
建筑工程要嚴格按照設計要求使用合格鋼筋。鋼筋原材料進場時,施工和監理單位必須進行進場復驗,核查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檢查鋼筋外觀質量和重量,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鋼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1499.1-2008)和《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1499.2-2007)的要求。鋼筋原材料進場復驗合格后,方可進行加工。
三、加強鋼筋加工過程控制
鋼筋加工必須嚴格按國家標準規范進行。盤條鋼筋調直加工宜采用機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禁止采用冷拔方法。當采用冷拉方法調直鋼筋時,應嚴格按要求控制冷拉率,對HPB235級鋼筋冷拉率不得大于4%,對HRB335級、HRB400級和RRB400級鋼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
鋼筋加工應在施工現場進行。確需委托外加工的,施工單位要與鋼筋加工企業簽訂書面合同,鋼筋加工企業要嚴格按有關標準進行加工,并對加工后的鋼筋質量負責。施工單位要實行外加工鋼筋檢測制度,建立外加工鋼筋進場臺帳,并按進場批次再次進行見證取樣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嚴格鋼筋分項工程驗收
在澆筑混凝土前,監理、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2010年版))要求進行鋼筋分項工程驗收,尤其要加強對冷拉等鋼筋加工項目的驗收。驗收人員要重點檢查鋼筋直徑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發現不合格鋼筋的,一律不得進行下一工序施工。對于鋼筋委托外加工的,加工后鋼筋的檢測報告要作為鋼筋分項工程驗收的重要內容。
五、加強建筑工程使用鋼筋質量監督管理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檢測機構的監管,對違反規定使用不合格鋼筋以及檢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對鋼筋生產企業的監管,對生產不合格鋼筋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形成監管合力,堅決禁止不合格鋼筋用于建筑工程,確保建筑工程質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