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增強質量安全意識,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檢查范圍包括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為主。
根據通知,檢查內容包括各地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情況,開展勘察設計質量專項治理、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質量問題及安全隱患查處情況等;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建立情況以及工程實體質量安全情況,重點檢查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企業對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情況、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情況、模板支架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及勘察設計技術人員、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根據安排,所有在建工程要進行全面自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抽查、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其中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檢查。對檢查出的質量安全問題和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處罰。住建部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抽查、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其中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檢查,并于6月10日前,將自查情況上報。另外,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住建部將于今年6至7月組成檢查組進行督查。 (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