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稱,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現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和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劃入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城鄉規劃司,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0名、司局級領導職數4名(含1名總規劃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劃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名。
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涉及消防部隊相關人員編制的劃轉待轉隸后另行核定。
調整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設機構15個,機關行政編制399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早在今年5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就正式頒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1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又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明確住建部要牽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會同發改委、人社部、應急部等有關部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范修訂工作,精簡取消部分審批前置條件,推動將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納入施工圖聯審,進一步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