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規定,對排查發現或舉報投訴的欠薪問題,要按照“誰用工,誰支付工資”的原則,督促企業采取多種方式籌措資金及時予以清償。在工程建設領域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施工企業無力支付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重大疑難案件,要實行多部門聯合掛牌督辦,合力落實整改措施。對惡意欠薪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加大對企業特別是易發生欠薪的工程建設和加工制造企業的監控力度,普遍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欠薪隱患摸底排查。
江蘇省將以工程建設領域為重點,切實推行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和銀行代發等相關制度,督促企業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健全欠薪聯動懲戒機制,實施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采取限制市場準入等懲戒措施,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并定期予以公布。近期將積極通過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體,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有力震懾欠薪違法犯罪行為。(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