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是對《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的進一步貫徹落實。因此,《意見》強調,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五行業具有重要意義,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健康發展,既利當前又惠長遠,對穩增長、保就業意義重大,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意見》要求,對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五行業要與其他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意見》拓寬了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五行業的投資渠道。民間資本可通過獨資合資等直接投資方式、政府社會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股權認購、產業投資基金等多種渠道進入。鼓勵民營企業打破區域和行業等限制,解決企業“小”、“散”、“弱”等問題。
《意見》從土地供應、行業用電、金融服務等多個方面優化民間資本投資環境。在土地供應方面,突破性地提供了有償使用的供應方式。在用電方面和金融服務方面也給予進入五行業的民間資本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意見》從價格、收費、財稅等方面完善了對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五行業的支持政策。同時指出,要加快城市供水、燃氣、供熱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據實合理補償運營企業,并明確污水和垃圾處理費要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繼續執行減免供熱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五部門首次聯合發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五行業,目的是從多方位、多環節、多平臺全力破除民間資本進入的各種隱性壁壘,形成政策合力,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努力創造民間資本進入的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促進市政公用事業健康發展。
摘自 《中國建設報》